肯德基全職辭職手續
肯德基全職辭職后有什么手續嗎 為什么月底辭的,還要繳納下個月的保險?
5 條回答
要提前兩周左右交辭職書,因為是后繳保險,也就是說12月份離職,12月份的保險要在1月份繳納,所以要交保險,其實交保險也是入你自己賬戶,不吃虧。
這是他們的規矩,正好hetainsheng 朋友說的,買保險也是對自己有利的,并不影響我們,福利好,那么要求當然會高點嘛。
提前一個月和領導說好,文字都是假的最重要是要做好人
一方面,一定要以“書面”形式通知企業。
用郵件的方式辭職是不行的,郵件通常沒有證據的作用,且郵件保留在企業的服務器里,離職員工不容易提取證明。
員工這時需要書面形式的辭職信,在紙質的辭職信上,需要有員工親筆簽名,辭職信一般交給直接上級或企業的人力資源部。
辭職信給了企業,員工怎么能證明自己已經按勞動法的要求,用“書面”形式通知企業了呢?員工這時能做的,只能是在遞交書面辭職信的時候,跟企業要一個收到辭職信的回執。
如果這個不太容易辦到,那只能用人證,人證在勞動仲裁的時候可能有用,在法庭通常效用不高,因為人證一般是企業的同事,法庭可以認為是利益相關者。
另一方面,要辦理工作交接。
按勞動法,員工雖然到30天的時候可以不再上班,但一定要辦理工作交接。當然工作交接是企業安排的,如果企業不安排,也最好寫一份工作交接清單,用書面的形式,對工作及自己工作時間的安排進行說明,遞交給直接上級或人力資源部,一式兩份,自己保留一份企業蓋章或相關人員簽字的。
不辦理工作交接,企業可以暫扣工資,直到交接后再發放,一直不交接就一直不發。企業還可能會在員工轉檔案,轉社保,開離職證明時,為難員工。雖然扣留檔案與社保不符合勞動法規,可參考:辭職時要考慮的四個法律問題(點擊打開),但經常有企業這么做,打官司會導致離職成本的增加。
辭職時,作為員工把該做的事情做好,與企業保持協商與溝通的態度,大部分企業都會予以合法的對待。對于少數不守法的企業,員工只有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了。
正好有朋友在肯德基工作,所以你的問題,我應該可以回答:
肯德基全職辭職基本會跟大都數用人單位一樣,需提前一個月打上書面申請,之后餐廳經理會與你有個面談,并了解辭職原因、做離職問卷調查、開離職單,次日你需要交上工作服及工作證,之所以辭職后還交保險,是因為肯德基每月繳納保險的時間是每月25號,所以一般時間上面會有一些沖突,不過對于辭職者來講,并不吃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