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一份酒店消防知識培訓資料
最近傳來很多火災的消息,酒店方面也在做好預防一些突發事情發生,特別是消防方面,所以,現在酒店做了很多關于消防方面的工作,我現在需要一份酒店消防知識培訓資料,有這方資料的朋友,請發一份給我。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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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消防安全常識
1、我國消防工作貫徹的方針政策是:預防為主,防消結合。
2、救火的一般原則:
(1)報警早,損失小;
(2)邊報警,邊撲救;
(3)先控制,后滅火;
(4)先救人,后救物;
(5)防中毒,防窒息;
(6)聽指揮,莫驚慌;
3、掌握消防安全工作四會:會報火警119、會使用滅火器材、會撲救初期火災、會組織人員疏散。
4、預防火災的基本措施:控制可燃物,隔絕助燃物,消除著火源。
5、火災可分為五類:可燃固體火災、可燃液體火災、可燃氣體火災、可燃金屬火災、帶電設備火災。
6、滅火的四種方法:冷卻滅火法、隔離滅火法、窒息滅火法以及抑制滅火法。
7、造成火災的七個主要原因:
(1)生活用火不慎;
(2)小孩玩火;
(3)吸煙;
(4)放火;
(5)自燃;
(6)違反安全操作規程;
(7)違反電器安裝安全規定。
8、火災中影響逃生自救的四種不利因素:
(1)缺氧;
(2)高溫;
(3)煙塵;
(4)有毒氣體。
9、干粉滅火器(ABC)的使用范圍:
可以滅以下類型的火災:一般物質的初期火災、液體燃燒的火災;氣體燃燒的火災;帶電設備引起的火災。
10、燃燒必須具備的三要素:可燃物、助燃物及著火源。
第二章 逃生自救
自救一
發生火災時,若所有逃生出口被大火封鎖,要立即退回室內,用手電筒或揮舞衣物向窗外發送求救信號,等待救援。
大火封門無法逃生時,可用浸濕的被褥、衣物堵塞門縫,潑水降溫,呼救待援。
不盲目跳樓,可利用疏散樓梯、陽臺、落水管等逃生自救,也可用繩子或把床單、被套撕成條狀連成繩索,緊栓窗框、暖氣管、鐵欄等固定物上,用毛巾、布條等保護手心,順繩滑下,或到未著火的樓層逃離險境。
自救二
遇火不可乘電梯,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。
必須穿過濃煙逃生時,應盡量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,捂住口鼻,貼近地面。身上著火時,可就地打滾,或用厚衣物覆蓋壓滅火苗。
火場逃生13訣
1、逃生預演,臨危不亂 。
2、熟悉環境,暗記出口。
3、通道出口,暢通無阻。
4、撲滅小火,惠及他人。
5、保持鎮靜,明辨方向,迅速撤離。
6、不入險地,不貪財物。
7、簡易防護,蒙鼻匍匐。
8、善用通道,莫入電梯。
9、緩降逃生,滑繩自救。
10、避難場所,固守待援。
11、緩晃輕拋,尋求援助。
12、火已及身,切勿驚跑。
13、跳樓有術,雖損求生。
第三章 酒店及娛樂場所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
1、為了臨時用電,在原有的電源線路上接入大功率的電熱設備,使其長期過載運行,破壞了線路絕緣,引起火災。
2、對電源線路缺乏維護或檢修,致使年久使用的線路絕緣層破損發生漏電、短路等,從而引起火災。
3、用銅鋁導線連接電路,接觸不良或使用時間過長,造成接觸電阻過大,打出火花或接點溫度過高引起火災。
4、移動燈具的插頭和插座接觸不良而發熱,照明燈具的位置與可燃物的距離過近,導致溫度過高而燃燒起火。
5、使用熨燙服裝的電熨斗、修整發型的電吹風、焊接儀器設備的電焊等,用后忘記切斷電源,擱置在可燃的基座上;或者用完后,余熱未散,立即裝入可燃的包裹內,因溫度過高引起火災。
6、娛樂場所人們隨意吸煙,亂扔煙頭或火柴桿,也是造成火災的主要原因。
例如: 1985年4月19日,哈爾濱天鵝飯店的火災事故,就是一美國人晚上酒后躺在床上吸煙引著被褥起火造成的,致使中外旅客10人死亡,7人受傷,不但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,而且造成了很大的政治影響。
7、人們使用的電熱杯、電爐子、電褥子等電熱設備長期通電,或忘記關閉電源開關,也容易造成火災事故。
8、有的火災是娛樂部在演出時,為了增強演出效果,使用鞭炮、煙火等易燃易爆物品而引起的。
第四章 酒店及娛樂場所預防火災的基本措施
1、在酒店及娛樂場所使用電熱設備時,要遠離可燃物。如使用的紅外線取暖器等,因它表面的溫度很高,若靠近易燃物質,很容易引起火災。
2、使用的照明燈具要與可燃物質保持一定的距離。否則,照明燈具若緊貼在木板或其它可燃物上,因為燈泡的表面溫度很高,當燈泡與可燃物接觸時間一長,就會引著起火。比如 60W的白熾燈,表面溫度可達135-180℃;100W的白熾燈,表面溫度可達170-220℃。
3、人們使用電熨斗熨燙服裝,或使用電吹風修整發型時,用完后,應及時將電源切斷,并放置在不燃的基座上,等余熱散盡后,再收存起來;不要用完后,立即裝入紙箱內,那樣余熱會引燃其它可燃物品,從而發生火災。
4、人們維修電器設備使用的電烙鐵在用完后,也應先拔掉電源插頭,然后放在不燃的基座上或放在水泥地上,千萬不要放在地板上或書桌上,以防溫度過高而引起地板或書桌等可燃物起火。
5、住在賓館和飯店內的客人,盡可能不要使用電熱杯或電褥子等電熱用具。如確因身體所需,可先請示服務人員,經同意后,方能使用,并注意看管。電褥子的連續使用時間一般不超過 4個小時。應注意,切莫偷偷的使用,更不要將電熱杯等放在床下燒水或做飯,那樣一旦遇有急事或外出辦事而忘記切斷電源,長時間通電,杯干后會造成線路起火。
6、在收看完電視節目后,要及時關閉電視機電源;離開房間時,要將電源插頭拔掉。
7、參加酒店娛樂場所活動時,盡可能不要吸煙;若吸煙,煙頭或火柴桿不可亂扔,要放在煙灰缸或痰盂內。因為煙頭的表面溫度很高,一般可達200-300℃,中心溫度可達700-800℃,而可燃物的燃點大都在煙頭表面溫度以下,如紙張,130℃;松木,250℃。所以,煙頭或火柴桿亂扔時十分危險。
8、住在酒店的客人,不要躺在床上吸煙,尤其不可酒后臥床吸煙,以防入睡后煙頭掉在被褥上引起火災。
9、娛樂部因劇目需要演員吸煙時,要有專人管理,以防將煙頭扔到幕布或布景上引起火災。
10、參加酒店娛樂場所活動時,要禁止易燃易爆物品帶入。因為易燃易爆物品,一旦遇到明火,即會起火爆炸。劇場、娛樂部演出使用的發令槍紙、鞭炮、煙火等易燃易爆物品,應有專人監護,并遠離可燃物。
11、酒店娛樂場所使用蠟燭照明時,要離可燃物遠一些,并將其固定在非燃燒體的材料上,現場不能離人,當人員要暫離現場時,要將蠟燭熄滅,以防蠟燭燃至最后或倒后引起火災事故。
12、安裝電器設備時,一定要按照額定電流安裝,切不可超容量安裝。
第五章 消防法規
1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的頒布日期為1998年4月29日,實施日期為:1998年9月1日。
2、《機關、團體、企業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》的頒布日期為2001年10月19日,實施日期為:2002年5月1日。
3、任何單位、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、保護消防設施、預防火災、報告火警的義務。任何單位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。
4、任何單位、公民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、拆除、停用消防設施器材;不得埋壓、圈占消火栓;不得占用防火間距;不得堵塞消防通道。
5、任何單位、公民應當遵守消防法律、法規,貫徹預防為主、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,履行消防職責,保障消防安全。
消防知識確實得培訓哈,現在的人們的安意識越來越差了。